关于开展2024年度校区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处(室):
为推进医学教育改革和学校内涵发展,进一步提升教师教育科研水平,形成以课题引导教学成果凝练的良性循环,现将2024年度校区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内容
能够解决教学中的实际问题,不断改进教学,研究成果应具有推广应用价值。课题应符合国际医学教育发展趋势,紧密结合我校和本单位教育教学重点工作,具备一定的创新性,能够解决当教学工作的难点、痛点,开展教育科学研究,为教学成果培育奠定良好基础。可以根据各自教学和教育科研重点发展方向自拟题目,也可参照指南范围自拟题目(附件1)。
二、申报要求
(一)课题主持人应为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一定教学研究能力的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及教辅人员,能够承担和负责课题的实施,并能够真正参与课题研究与实践。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 7人。
(二)各单位限报1-2项;相关教学管理部门限报1项。
(三)课题研究时间自2024年7月1日开始,研究周期为2-3年。3年内未结题视为流失课题,自确定为流失课题之日起3年内课题主持人不得申报各级各类教育科研课题。课题只能延期1年。
(四)申请者以课题主持人身份申报课题不能超过1项。如有其他在研校区教育科研课题未结题,不能参与此次申报;不得以相同或相近在研课题的内容再次申报,申报单位教学管理部门要认真审核把关。成员最多同时参加2项研究。
(五)课题申请人须如实填写相关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3年内课题主持人不得申报各级各类教育科研课题。
三、评审流程
(一)申报单位初审
各单位对申报课题进行初审后,根据初审结果按限定名额向学校推荐拟终审课题。拟终审课题上报电子版即可,暂不需上报纸质版,相关材料如下;
1.《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以“单位-汇总表”命名;
2.《申请书》(附件3),电子版以“单位-姓名-课题名称-申请书”命名;
3.《盲审表》(附件4),电子版以“单位-姓名-课题名称-盲审表”命名,盲审表不得出现课题成员任何信息;
4.拟终审课题电子版材料上报截止日期为4月22日下班前。上报邮箱为381406414@qq.com。学校只接收各单位统一报送,不接收个人申报材料。
(二)学校终审立项
1.学校将根据《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庆校区医学教育教学课题管理办法》,本着“科学、公正、高效”的原则,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终审并择优立项,评审结果由评审委员会确定后予以公示。
2.公示期满后,各申报单位按公示结果向学校报送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订装。
四、课题管理
(一)学校拟对一类课题资助经费1.5万元、二类课题1万元、三类课题0.5万元。
(二)立项课题由学校统一管理。结题验收不合格者,将限期修改完善;限期内仍未能达到结题要求的,按流失课题处理。
(三)结题验收要求
1.一类课题:必须在《关于鼓励教师开展教学研究的暂行办法》及修订后规定的范围发表的教学研究类杂志与研究内容相关的论文至少2篇;研究成果对校区教学改革有重要指导意义,实施效果好。
2.二类课题:必须在《关于鼓励教师开展教学研究的暂行办法》及修订后规定的范围发表的教学研究类杂志与研究内容相关的论文至少1篇,且在其他省级医学教育研究类或教学研究类杂志上发表与研究内容相关的论文至少1篇;研究成果对校区教学改革有重要指导意义,实施效果好。
3.三类课题:必须在《关于鼓励教师开展教学研究的暂行办法》及修订后规定的范围发表的教学研究类杂志与研究内容相关的论文至少1篇。
论文等课题成果在公开出版时,应在显著位置标明“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庆校区教育科学研究课题”和立项编号。如以论文录用证明结题,需提供拟发表论文全文,论文全文应标注课题编号,同时签署《教育科研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供的录用证明真实有效、论文信息与见刊发表一致。
五、工作联系
联系人:贾雪凌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图书馆A区210室
联系电话:2796877 18249553460
附件:1.立项指南
2.汇总表
3.申请书
4.盲审表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4年4月10日